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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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推动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13日前反馈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规划协调处)。公示期:2020年7月6日-13日 ;电话:0531-86191915;电子邮箱:lipeiqing@shandong.cn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

 

关于山东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省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推动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扩大服务业规模与优化结构、加快服务业新旧动能转换与提质增效并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公共服务业向便利化和普惠制提升,到202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规模和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和创造税收的能力持续增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激发服务业创新发展活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支持服务业企业建立服务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每年认定一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服务业创新发展领军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开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生命科学、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研发及其在服务业领域的转化应用。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推进服务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层次合作,依托互联网技术拓展市场、做强品牌。

      (二)深入推进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和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开展我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针对产业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认定培育一批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依托卡奥斯平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工业设计、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营运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向专业化、高端化跃升,推动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向一体化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商转变。开展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精品旅游小镇和精品旅游特色村创建工作,每年评选一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和精品旅游特色村。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农业生产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打造终端型、体验型农村新消费。推动服务业不同行业之间跨界融合发展,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高效整合,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柔性化和消费升级需求。

      (三)积极促进集聚发展。优化全省服务业发展布局,支持济南、青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形成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地。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要素市场一体化,构建城市群、都市圈服务网络,形成区域服务业发展新枢纽。积极推进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2个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泰安市泰山区、荣成市等28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引导各地服务业集聚区升级发展,每年认定培育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省级服务业特色小镇。以青岛、烟台、威海、日照为重点,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海洋物流、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对全省港口资源进行统一系统规划,加快推进老旧港口搬迁改造升级和老港区开发建设,加强新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港口靠泊能力和智能化水平。积极培育青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和威海、日照邮轮访问港、游艇帆船基地,开展烟台邮轮无目的地公海游试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山东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统筹推进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建设。研究制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推动省级产业园提质增效。

      (四)大力拓展服务消费。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实施5G+消费示范工程,积极培育在线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培训、线上文化和旅游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引导定制消费、智能消费和体验消费,探索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发挥医保连接医疗、医药和供需双方的优势和医保支付的基础作用,针对疫情防控、失能人员、慢性病群体、困难群众及60岁以上老人,加快建设互联网医疗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扩展至参保居民。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企业化改制或公建民营,开展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师多机构执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研究制定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县(市、区)评定标准和办法,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组织开展乐游、乐赏、乐购、乐享、乐活、乐智六大系列文旅主题活动。采取省级财政投入、试点城市配套和商家折扣优惠三级联动模式,开展体育惠民消费券发放试点。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实施“快递进村”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动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兴消费体验中心。着力挖掘农村电子商务和旅游消费潜力,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

      (五)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持续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和服务升级,完成全省各级部门自建系统整合,完善“一链办理”“好差评”等服务系统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爱山东”APP有效衔接,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立健全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医疗机构等领域的信息查询系统。围绕城乡居民优质便利生活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托育中心、便利店、洗衣房、售后维修、物流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水平。完善山东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完整社区建设标准。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打造“一部手机游山东”项目,建设山东智慧文旅融合大数据中心、互联网技术平台、山东旅游资讯平台、实时景区直播平台、在线导览服务平台。

      (六)加强标准品牌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围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推动国际国内服务标准接轨。围绕服务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完善商贸旅游、社区服务、物业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休闲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家政服务、保安服务等传统服务领域标准,加快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知识产权服务、商务服务、检测认证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标准研制。抓好《餐饮业分餐设计实施指南》《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两个省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培育树立一批标准化分餐制样板企业。制定我省知识产权(专利)价值评价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全面实施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制定我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标准,开展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认定工作,推出一批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地方政府开展服务品牌培育和塑造工作,积极打造山东服务品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服务品牌。研究制定一批农产品全产业链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服务品牌保护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侵权假冒服务品牌行为。

      (七)健全质量监管体系。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实施服务质量承诺,开展第三方认证。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技术机构布局建设,持续开展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探索开展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引导企业、行业和政府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和推动有条件的市开展区域内公共服务和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强化结果应用。加快推进我省服务质量监管立法,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管协同处置机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服务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落实企业开办“一次登录、一表填报、全程网办、一个工作日办结”和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寄递“三个免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规定,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件。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行为。推进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健全对失信主体的惩戒机制。对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质量监控、消费维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依法查处服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强化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查处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增加工商企业用能成本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治理。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构建有利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价政策,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购买范围,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积极争取在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增设入境免税业务。推广应用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各市建设个性化在线服务平台,指导各地围绕重点服务业产业开展专项洽谈活动,畅通产融对接渠道,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支持具有金融属性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业务。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再贷款额度,专门支持经办业务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再贷款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统筹公共服务相关基础设施布局,保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适应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创新用地供给方式。实施“退二进三”“退低进高”,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高端业态,对创新服务产品、技术或模式,引领或促进行业发展的一定规模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励支持。继续开展省级服务业专业人才评选奖励工作。对在企业发展、产品创新、行业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列入服务业专业人才评选。加强服务业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鼓励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完善服务业领域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完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为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按部署开展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四)强化统计分析。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推进部门服务业统计向全行业延伸。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制度,逐步形成服务业季度、年度信息发布机制。

      分行业高质量发展由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实施。各市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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