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打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的要求,根据《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修订形成《济南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517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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